据了解,大病保险现在有了一些新的调整,我们一起来关注一下,枣庄市山亭区城乡居民重大疾病保险年度起付线标准由1万元调整为1.2万元,各类疾病已纳入重大疾病保险范围。个人累计医疗费用超过起始标准(12000元)的,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按比例赔偿。欲了解枣庄市居民大病保险起算线标准及赔付率,请参阅以下介绍。
枣庄市山亭区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
从现在起,山亭区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最高赔付额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将起算线由1万元调整到1.2万元,全部纳入大病保险范围。
枣庄山亭区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是有一定的规定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据了解,居民一个医疗年度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处方疾病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予以补偿。补偿后,个人累计医疗费用超过起始标准(12万元),由居民重大疾病保险按比例补偿。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给予65%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