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保险公司的基本程序是什么?依照我国《公司法》、《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立保险公司的一般程序为: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1)筹建。筹建分为初步申请和正式申请两个阶段。初步申请,即申请人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筹备建立保险组织的书面请求;正式申请即保险公司经过筹建,应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正式申请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筹建期为1年。 (2)开业。申请开业时,保险公司应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应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最后,保险公司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缴存保证金,方可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