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女士为丈夫段先生(30 周岁)投保人保寿险守望者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基本保险金额 30 万元,保险期间为 30 年,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段。
段先生享有的本合同的保障如下:
意外伤残保险金:30万元x给付比例
意外身故保险金:30万元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金额
电梯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30万元x给付比例
电梯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30万元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金额
高空坠物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30万元x给付比例
高空坠物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30万元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金额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30万元x给付比例) x2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30万元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金额) x2
公共场所特定事故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30万元x给付比例) x2
公共场所特定事故意外身故特别保险:(30万元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金额) x2
公共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30万元x给付比例) x2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30万元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金额) x2
意外骨折特别保险金:1.5万元
意外骨折住院关爱金:1500元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实际情况以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