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住院费用且完成基本医疗报销,出院结算单中会体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累计金额。
若已达到待遇一的报销标准,会在结算单中一并体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金额,并且该部分金额由医院一并垫付,参保人无需去平安申请理赔。
我们再来看一个真实案例:
张先生因肺癌住院,共花费了 30 万,医保内费用 25 万。医保报销 15 万后,还需自付 10 万,后续治疗用了特效药 “安圣莎” ,药品费 10 万。
通过深圳补充医疗,可以报销:
医保内医疗费:( 10 万 - 1 万)* 70% = 6.3 万
特定药品费:( 10 万 - 0 )* 70% = 7 万
一共报销:13.3 万
显而易见,原本张先生自己要掏 25 万,有了深圳补充医疗,可以报销 13.3 万,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压力,保障还是不错的。
不过还要提醒下大家,报销要先经医保,否则深圳补充医疗一分报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