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从2001年4月1日开始进行社会医疗体制改革,由大病统筹和公费医疗过渡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2年5月,北京市所有公务员也逐步告别公费医疗,加入到基本医疗保险中来。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为参加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个人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公费医疗的大包干已经不复存在,商业医疗保险成为人们医疗保障的重要补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