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深圳少儿医保参保范围有哪些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主要政策依据
2、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二、参保范围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均应参加少儿医疗保险:
(一)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在册少儿,其中非本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一方应参加本市保险一年以上。
(二)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儿。
三、缴费标准
参保人每年每人缴费150元(缴费年度为当年9月到次年8月共计12个月,其中参保少儿监护人缴纳75元,财政补助75元。对本市户籍低保、特困家庭个人应缴部分由民政部门承担。
四、缴费方式
1、个人缴费部分(75元/人.年):由社保机构通过银行在参保少儿监护人的银行帐号上托收,本市户籍低保物困家庭少儿个人应缴部分统一由民政部门办理缴费;
2、财政补助部分(75元/人.年)由财政每年划入社保基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