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年金险对接信托,指的就是以保险金或保单受益权作为信托财产,由委托人和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当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给付条件时,保险公司将保险金交付于受托人,由受托人依信托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将信托资产及运作收益按信托文件的约定交付给信托受益人。在这个意义上,主要利用的是信托在分配上的灵活性,通过在什么时间、以何种条件向哪些人分配,进行相应的激励或者行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