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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养老保险金吗?

可以,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养老保险金,分为社保养老和商业养老保险的继承,具体分情况来看:

一、基本养老保险的继承,因为基本养老保险属于合法的相关财产之一,因此父母去世之后,是可以由子女继承的,只能继承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金额,根据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继承的。具体分为参保人在退休之前死亡还是退休后死亡。若参保人是在退休之前死亡的,则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全部继承;若参保人是在退休之后死亡的,则个人账户可以继承的额度是应当按照“参保人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后个人账户利息-个人账户月养老金×已领取养老金的月数”的计算方式予以继承。需要注意的是,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生前有留下遗嘱的话,那么应当按照遗属内容分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若没有留下遗嘱遵循继承法的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进行继承。

2、参保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除了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余额外,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具体的领取标准,不同地区政策不同,以湖南省为例,主要分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是企业(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因为政策和标准不同,详情是: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遗属可以享受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三项待遇。其中丧葬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标准是一样的;一次性抚恤金机关退休人员的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退休费;而事业单位的是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只有生前依靠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才有的。

(2)企业或灵活就业参保的退休人员去世后,遗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但没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待遇。其中丧葬补助金按照死亡时上一年度湖南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抚恤金以死亡时湖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退休前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在9-24个月之间。

一般来说,参保人的遗属可携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参保人的死亡证明、自己为继承人的证明、有效身份证明等),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二、商业养老保险的继承,若父母身故后,由身故受益人来领取相应的赔付金,具体是:

1、如果商业养老保险合同中有指定受益人的,则由指定受益人领取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或者保证领取期间没有领取完的养老金;

2、如果商业养老保险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则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或者保证领取期间没有领取完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