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责任险”按年投保,一次性投保,保险期限一年。
“责任险”保险金额是“三个限额”的最低投保额度,即每人责任赔偿限额(国内游8万元,入境出境游16万元)、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国内社200万元、国际社400万元)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国内社200万元、国际社400万元),三者必须同时满足。
旅行社可根据以往经验、各自的组团接待量、管理水平、抗风险能力等选择合适的投保额度。
根据规定,旅行社为游客办理的旅游责任险金额最低标准为:出、入境旅游30万元/人,国内旅游10万元/人、一日游3万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