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交强险部分的保险理赔:
1、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交强险赔偿限额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3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有责任的限额最高限额:12.2万元。
3.交强险赔偿限额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是超过交强险部分的保险理赔:事故中造成第三者损失,超过交强险部分的保险理赔将在机动车的商业保险中承担赔偿,具体涉及到理赔的项目主要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事故造成你残疾的,还有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