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事业管理局是自贡市劳动和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承办机构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营运机构。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2、编制基本医疗保险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与支付。3、指导区县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4、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东路118号劳动保险大厦六楼为方便参保人员及时了解信息、政策,市医保局同自贡移动公司合作推出医保动态账户短信和电话12580 挂失、查询业务。
医保短信动账业务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也可在移动公司办理,还可通过移动公司服务电话:13881420012办理定制或取消;电话12580 医保卡挂失冻结期7天,在此期间挂失人员应持相关手续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卡补办手续。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的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所发生的治疗门诊特殊病种疾病的费用,符合城镇职工基本范围内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30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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