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安康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短期两全理财产品,期满以及身故皆可赔付,可享公司分红收益。
合众安康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障类型:身故保障。
保障期限:10年。
详细保障介绍:
因下列第(1)-(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因下列第(1)-(1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主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滑雪、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活动、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9) 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疾患(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10)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11) 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主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如果对于本条款“2.4 保险责任”中规定的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我们均不承担责任,我们向您退还本主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