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发布《重大灾害事故保险理赔案例选编2015》。根据统计,2008年以来重大灾害事故保险赔付的情况看,保险赔付占直接经济损失的比重呈上升趋势,但与发达国家30%的比重相比依然有差距。2014年共发生2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31.94亿元,保险支付赔款金额76.31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10%。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黄耿表示,地震和台风等巨灾的报损金额占直接经济损失的比重不足10%,特别是地震的比重仅为1%,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地震保险是我国巨灾保险发展的重点方向。 黄耿认为,分析2014年的重大灾害事故保险理赔案例,可以发现我国巨灾保险发展滞后。主要表现在巨灾保险业务无法可依,《巨灾保险条例》尚未出台;政府的支持和推动有待加强;公众保险意识依然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