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根据法律规定,需要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
2.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起诉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不过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