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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保险财务收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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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业务收入。指以保单核计的业务收入金额为基础数据核算的各种保险业务收入。
  2.追偿款收入。指由于第三者的过错造成保险事故损失,保险人赔款后取得代位权,向第三者索取的赔偿金额。
  3,利息收入。指保险公司在银行所存款项的利息收入。
  4.投资收入。指因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5.代理手续费收入。指代理国内外保险公司处理赔款或代理检验等收取的费用。
  6.收入理赔及追偿手续费。指按规定对代理赔偿和追偿款加收的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7.损余及追偿差价收益。指由于价格上的差额收回的损余超过原来支付的赔款的损失比例。8.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规定将上年提存的全部责任准备金全转回作为当年收入。
  9.转回人身险责任准备金。同上。
  10.分保损益。指对褥保险发生的损益。
  11.兑换损益。指各种外币兑换人民币发生的盈余差额。
  12.投资公司利润。指保险投资公司将保险资金有效地运川于投资业务所取得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