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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保险合同

吾坏鸥

" 涉外保险合同是指中国保险公司以外国被保险人的人身或财产为保险标的而与投保人订立的合同。??涉外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只能是中国的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只能是外国人;而投保人既可以是外国人,也可以是中国人。??目前,我国的涉外保险业务几乎全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可经营,已经开展了运输保险,船舶、汽车、卫星、核电站、建筑工程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投资(政治风险)保险、保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际再保险等数十种涉外保险业务。涉外保险合同通常由投保人向我国的保险企业投保而填具投保单,我国的保险企业签单承包,即告成立。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即应向投保人出具保险单。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正式凭证。在有些情形下,例如我国外贸进出口公司投出口货物运输保险的,也可利用有关出口单据的副本代替投保单。涉外保险合同的条款分为固定条款和意定条款。意定条款可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我国保险企业制定的涉外保险条款构成保险合同的固定条款。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投保险种、保险金额、除外责任.索赔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