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外身故。被保险学生因意外事故导致意外身故的,保险公司会按照100%的比例进行赔付。
2.意外伤残。被保险学生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照残疾等级进行赔付。一般残疾疾病可以分为1—10级,1级伤残可以按照100%进行赔付。
3.意外医疗。被保险学生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门诊或住院费用,其起付线为100元,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照80%的比例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