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40周岁)为自己投保国民美好生活养老年金保险,交费期间为5年,年交20000元,选择65周岁起领取,基本保额12515.6元,领取期间为终身,指定身故受益人为儿子小李。领取金额如下:
若李先生不幸在65周岁前身故,将选取现金价值、已交保费的较大值给付小李。
李先生在65周岁至身故,每年可领取12515.6元。若李先生85周岁前身故,20年扣除已领取年数,将剩下的养老金给付小李。
李先生在70、80、90、100周岁时可领取祝寿金12515.6元。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实际情况以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