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卡的使用范围比较广泛,除了可以持卡就医、医疗报销外,还可以去定点药房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就医时使用无论是门诊看病,还是住院治疗,挂号时出示医保卡,缴纳个人自付、自费的费用,拿好医院出具的收费票据;到诊室看病时,要出示医保卡和医疗手册;缴费时,将医保卡和缴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
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使用参保市民可以到北京市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购买时可以直接刷卡消费。报销时使用持卡就医后,患者只负担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应报销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一般来讲,北京市民到医院就医,都可享受到50%到80%不等的报销比例。持卡人遇到四种特殊情况,需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然后进行传统手工报销一是急诊没带社保卡;二是进行计划生育手术;三是企业欠付医疗保险费;四是补换社保卡期间。查询使用医保卡政策和卡内的信息,可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查询;其次可到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网点查询;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使用电子触摸屏自助查询卡内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