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投保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不是说过了两年就必须赔。在《保险法》中,不可抗辩的内容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则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若发生保险事故,则保险人应承担理赔责任,但是,在其后还有说明:若是能够证明投保人/被保险人有带病投保的主观动机,那么无论投保多少年,保险公司都有权不赔且不退保费,因此,带病投保两年后,保险公司也有权不赔的。
而带病投保两年不可抗辩条款适用的情况包括长险、未如实告知的事实并不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承保决定的情况,以及若两年后被保险人申请理赔的疾病并非隐瞒的疾病等,则保险公司必须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