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基本原则包括:
1.保险利益原则,所谓保险利益一般有四个成立条件:合法利益,经济有价利益,确定的利益和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2.近因原则,指风险和损失间,导致损失的最为直接、最为有效、起了决定作用的原因,并以此作为保险责任确定的因素;
3.损失补偿原则;
4.最大诚信原则,多体现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义务和保证义务,保险公司的说明义务和禁止反言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