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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20余万个体参保人办卡及持卡缴费提醒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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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6年来,全市累计发放社会保险缴费卡28万张,目前持卡缴费的个体参保人员超过20万人(不含个体退休人员、再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缴费卡具有银联卡的基本功能,同时具备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对账功能。

办卡及持卡缴费提醒:

1、办卡:长春市个体新参保、续保人员在办理参保、续保手续的同时办卡;已参保未办卡的补缴养老保险费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办卡。办卡地点为市社保局个体分局新参保、续保窗口(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二楼)。

2、缴费:个体参保人员办卡后,应在一周内根据当年选定的缴费档次(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一档、低档,80%即二档、中档,100%即三档、高档),持卡到吉林银行所属营业网点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时要告知银行缴纳哪年的养老保险费。

3、变档:个体参保人员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应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缴费前持本人身份证、《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和缴费协议书,到市社保局个体分局进行档次变更。

4、补卡:社会保险缴费卡丢失的,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吉林银行网点挂失并补卡,补卡后到市社保局个体分局26-3l号窗口(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二楼)补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