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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医保政策调整

彬欣

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结合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太原市决定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参保待遇作适当调整,同时延长了参保截止时间。务工人员补贴按以往规定,外地在并务工人员在太原市只能参加职工医保,但由于职工医保缴费较高等原因,外地在并务工人员很难参加上职工医保。

为此,太原市调整政策,即外地在并务工人员今年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太原市参加居民医保,并与太原市居民享受同样的财政补贴,每人每年财政补贴140元,个人只需缴180元,明年就能享受年最高5万元的报销额度。外地在并务工人员可以到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或街办办理参保。参保时,除居住证外,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缴费后,明年看病买药等都可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在并学生补贴外地在并学生因为没有太原户口,以往上医保时要按全额缴纳,即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120元。为了照顾这些学生,今年,太原市决定不以户籍论学籍,即只要有太原学校的学籍,都可享受80元的财政补贴,这意味着,外地在并学生每人每年只需缴40元即可参加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