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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情形有哪些 一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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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虽然买了保险,但是对于保险合同本身的一些知识并不太了解。最近有用户咨询小编,说自己买了保险之后,根本不清楚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情形有哪些?那么下面小编就来简单地说一下这个问题。

一、保险合同效力变更有哪些?

保险合同效力变更包括四种情况。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复效、合同终止。

其中合同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由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因为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而不复存在。

二、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情形有哪些?

(1)自然终止:最普遍和常见的原因,因为合同期满而终止。

(2)保险人履行义务终止:这种情形大家应该也常见,比如说保险公司在核实保险事故无误后,对被保险人进行了赔付。那么这个时候不管是否合同期满,赔付完后合同就终止。

(3)保险标的灭失:如果因为非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生病或死亡,那么保险标的灭失,合同也自然终止。

(4)解除终止:指保险合同期限未满,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可约定解除、协商解除或法定解除、裁决解除。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情形有哪些?”的回答,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总的来说,保险合同自订立生效起,双方就应该按照约定内容来履行。除非是遇到特殊情况解除,不然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