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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未如实告知,两大风险!

司徒峰宁达

有了 “两年不可抗辩” 的庇护,难免有人会想 “赌一把” :带病投保不告知,盘算着两年后获赔。

我想提醒有这种想法的朋友,要了解这两点风险:

1、未如实告知,两年内出险不赔

 “两年不可抗辩” 只保护两年后出险的情况。

但风险难以预测,如果未如实告知,在两年内出险,很可能被拒赔。

2、法律可能更改

保险关乎未来几十年,而法律环境可能随时变化。比如,“两年不可抗辩” 不是一直就有,也未必会一直存在。

或者,也可能延长抗辩期。

比如,德国保险业的不可抗辩期,就长达 5 - 10 年,这样,不如实告知的风险就更高了。

深蓝君曾和擅长保险法实务的律师交流过,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经济发展和教育进步,消费者在保险官司中,被 “偏袒” 的情况将减弱。

所以,在漫长的岁月中,“未如实告知” 的潜在风险,是不确定的。

总之,不可抗辩是保护那些因疏忽大意,导致的未如实告知,绝不是为了让人钻空子的。

这样不仅有失公平诚信,保险公司也会加强核保,或者提高保费来应对,损害的是全体投保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