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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交强险增加了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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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交强险增加内容如下:

赔偿额度上调:

(1)意外身故/伤残:是指被保车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于第三方的人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责任,有责情况下最高是18万,无责情况下是1.8万元赔偿;改革前有责意外死亡伤残11万,无责意外死亡伤残1.1万。

(2)意外医疗:是指对被保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于第三方的人进行住院费、医疗费、伙食费合理且必须得给付,有责情况最高1.8万,无责1800元赔偿;改革前有责情况下意外医疗1万,无责情况1000元。

(3)财产损失:被保车辆发生了撞坏指示牌或者造成对方车辆损失,有责情况下最高是2000元赔偿,无责100元,改革前和改革后没变。

新规商业险加的内容:

1、附加绝对免赔:属于商业车险,购买了三责险、车损和座位险的可以选择附加,绝对免赔0%-20%。附加了该保障后,若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需自行承担免赔额部分,但是相应的地车险保费会便宜一些;

2.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属于商业车险,可赔车轮损失

3.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属于商业车险,比如改装沙发等部件可以赔。

4.附加车身划痕险;属于商业车险,可以赔车辆没有明显碰撞痕迹的划痕。

5.附加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属于商业车险,修理期间每天给予一定的补贴,补偿误工损失。

6.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属于商业车险,可对车上装载货物损失进行赔偿。

7.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属于商业车险,可赔偿对方的精神损失费。

8.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属于商业车险,购买了三责险的可附加,可保若在法定节假日发生三责险保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则保额可翻倍后进行理赔;

9.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属于商业车险,可以赔付对方人伤自费药。

10.车损险范围扩大,自带发动机涉水、玻璃单独破碎、车辆自然、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不计免赔和盗抢险,过去这些内容需要单独买,现在合并到车损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