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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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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据了解,宜昌医保制度中规定的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病种范围为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肾移植以及精神类大病等,以下是详细介绍。

报销的范围

1、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2、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3、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4、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等。

不能报销的情况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提示:宜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是什么?从上可知,宜昌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病种范围为恶性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治疗、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以及精神类大病的治疗等。此外,因自杀导致治疗、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等的情况不在大病报销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