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聚财网 > 保险理财问答 > 保险理赔金,要拿去还债吗?

保险理赔金,要拿去还债吗?

虫虫

回到张姐的案例,法院认为张姐继承了丈夫的遗产,应该在遗产实际价值以内,偿还张姐丈夫生前所欠的债务。

那这和保险理赔金有什么关系呢?关系可大了!

这个案件的焦点就在于,张姐丈夫的保险理赔金,究竟算不算遗产,要不要用它来清偿债务。

根据《保险法》第 42 条,保险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不明确的,理赔金作为遗产,首先用其清偿债务;若是指定了受益人,理赔金将作为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不用拿它来还债。

张姐丈夫的保险指定了受益人,因此 74.4 万理赔金不属于遗产,不必用它来还债。但因为,张姐继承了亡夫的遗产,有义务偿还遗产实际价值内的债务。

看起来结果是一样的,张姐都要承担债务,性质却有不同。

假设张姐丈夫的遗产价值 2 万,不足以清偿 5 万的债务,那剩下的 3 万,要不要还,全凭自愿;而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理赔金就算遗产,继承了遗产的同时必须偿还 5 万债务。

所以,大家在买这类涉及到身故赔偿的保险时,比如寿险、意外险等,最好都选择指定受益人,能避免很多纠纷,而且理赔也更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