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聚财网 > 其他问答 > 误区三:健康告知随便填

误区三:健康告知随便填

很多时候为了促成签单,一些销售人员会告诉我们:只要没住过院,健康告知可以全填否,《保险法》规定过了两年就一定赔。

真的是这样吗?我们先来看看《保险法》是怎么说的:

订立合同时,保险公司就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承保决定,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成立超过两年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看到,《保险法》确实有相关的规定,但这条法律设立的初衷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帮助消费者骗保,把明明不应该赔的变成可以赔。